江西日报微博:微话题(2015.04.20)

20.04.2015  04:07

近日,一则“江西XX学院新规抽烟罚200元”的微博在网上被热议。微博的发布者温某是该校大二学生,他说只因在教室外走廊吸烟便被老师罚款200元。对此,律师称学校作为教育机构,没有行政处罚权,该处罚决定并无法律依据。

高校规定吸烟罚款200元,你怎么看?

@刘思仪非常v5:学校不该罚这么多。毕竟是学生,他做得不对,老师教育便是,可以惩罚操场跑步或者打扫卫生一周,点到为止。

@汪舒豪:很反感公共场所吸烟的人,学校可以制定校规,严格规定教学楼等公共场合不准吸烟,否则警告或者处分,关乎毕业问题比罚款有效得多!

@YANG-YuXiao:教学楼内不允许吸烟的规定是没错的,罚款金额这么大肯定是不合理的。

@暖阳不打烊:让学生少抽烟是对的,只是罚钱的方式不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