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五指山居民污水处理费分别调高0.2元和0.4元

07.12.2014  11:06

万宁和五指山污水处理费调价

居民用户每立方米分别调高0.2元和0.4元

南国都市报12月6日讯(记者孙学新)记者今天从省水务厅获悉,万宁市和五指山市污水处理费调价工作已经批复同意,两市居民用户污水处理费每立方米分别调高0.2元和0.4元。

为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厂运营监管工作,万宁和五指山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污水处理费成本监审、听证、报批一系列工作。目前,两个市的污水处理费调价工作已经省物价局批复同意,万宁市从11月起,居民用户污水处理处理费从0.60元/立方米调整为0.80元/立方米,其他用户污水处理费从0.90元/立方米调整为1.10元/立方米。五指山市从12月起,居民用户污水处理处理费从0.40元/立方米调整为0.80元/立方米,其他用户污水处理费从0.70元/立方米、0.8元/立方米调整为1.10元/立方米。

据了解,这两个市是继海口、三亚、洋浦、琼海、东方、定安、保亭、白沙、儋州、琼中等10个市县之后,收费标准调整到位的市县。按国家标准合理调整全省城镇污水处理费,是省政府办公厅督办的一项重要工作,要求各市县必须在今年年底前完成调价任务。污水处理费调价后,将有利于促进城镇污水处理事业健康发展,对下一步确保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营和污水管网建设,对全省节能减排任务的完成起到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