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入围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地区

24.09.2014  16:19

人民网沈阳9月24日电(王磊)近日,国家民政部、发改委确定了全国42个地区为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沈阳市被列入其中。

随着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沈阳市在建立和完善以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企事业参与为补充的“四位一体”养老服务社会化模式的基础上,进行不断探索创新,积极推动了“四世同堂”式养老社区、保单+实体(养老社区)、医养结合、公建民营等四种新型养老模式的发展。同时,健康与养老产业带建设也初具规模。

目前,沈阳市规划了“一带、两群、三中心”的养老服务发展布局。即以城市东部泗水科技新城健康与养老产业带为龙头,以城市南部蓝卡集团、东软熙康健康管理集团健康医疗服务群和城市北部五彩阳光城养老示范区和德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群为双翼,以和平区、铁西区、大东区三个公建示范性区域养老服务中心为骨架。通过规划实施,推进养老地产项目和相关配套,积极培育养老服务的产业集群,打造品牌多,产业链长、覆盖领域广、产业优势显著的养老产业集散地区。

沈阳市民政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陈连宽介绍说,目前正着手成立沈阳市老年福利基金会,接受社会捐赠,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沈阳市在国家已有的养老用地政策基础上,建立养老用地预留制度,建设和规划部门将养老机构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公共设施配套改革建设管理之中,各行政区按照每10万名老年人口预留7万平方米的比例,规划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

对于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沈阳市将免征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要减半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养老机构提供养老服务适当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养老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

未来,沈阳将积极推动区域性养老中心建设,利用企业、教育闲置房产或三四级马路闲置商业网点,每个区建一所3000平方米以上,服务功能完备和形式多样的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重点扶持10家有一定运营基础并有发展空间的民办养老机构成立连锁机构。对具有一定规模的养老机构,完善医养结合功能,设置医疗机构,对符合条件的纳入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范围。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与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合作开展医养型养老机构。

沈阳市从2007年进入高龄化社会。2013年底,沈阳市户籍老年人口达142.58万,占全市总人口的19.62%。目前,全市城乡养老机构达到153家,床位3.5万张,集生活照料、医疗康复、精神慰藉三大服务功能为一体的示范性社区日间照料站62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