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出台集体合同条例 已惠及全市近百万职工

06.11.2014  11:26

人民网沈阳11月6日电(王磊)记者从沈阳市人大常委会了解到,《沈阳市集体合同条例》在5日颁布,并于11月15日起正式实施。《沈阳市集体合同条例》共七章三十七条。主要按照总则、集体协商、集体合同、特别规定、监督与争议处理、法律责任和附则设定了基本结构。

订立集体合同包括15项内容

沈阳市集体合同条例》中规定, 职工一方与企业进行集体协商,双方协商代表的人数应当对等,每方三至九人,并各自确定一名首席代表。双方协商代表不得相互兼任。职工一方协商代表中应当有相应比例的生产一线岗位职工代表;女职工较多的,应当有女职工协商代表。协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职责期间,企业无正当理由不得调整其工作岗位、免除其职务、降低其职级。

集体协商双方订立集体合同主要包括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与卫生、保险福利、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技能培训、劳动合同管理、奖惩、裁员、集体合同期限、变更、解除集体合同的程序、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的协商处理办法、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的其他内容等15项。

集体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企业与职工个人订立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按照集体合同执行。

集体合同或者专项集体合同的期限一般为一至三年,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即行终止。集体合同或者专项集体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双方均可以向对方提出重新订立或者续订的要求。

沈阳市订立集体合同惠及近百万职工

数据统计显示,沈阳市从2006年开始全面推进集体合同制度,截至2013年底,全市共订立集体合同5000余份,覆盖企业4.1万余户、职工96.8万人。

沈阳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张宁认为,条例制定后,集体协商将增加劳动者的话语权,敢于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能够争取更多的利益,同时用人单位也减少了劳动力无序流动的风险,有利于降低劳动力管理成本,调动职工积极性,避免用人单位之间恶性竞争。

说到集体合同的好处,沈阳华晨宝马工会主席韩健深有体会。他告诉记者,华晨宝马现有员工14000多人,2009年就实现了100%订立集体合同,当时创造了沈阳市汽车行业的“历史第一份”。5年来,员工工资通过集体协商,累计增长了55%。他表示,此前一直根据国家《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工会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来进行集体协商,现在有了本地区的法律法规,将更有针对性地推动和指导在沈阳地区的企业制定集体合同的签订。

条例中指出,市和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集体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对此,沈阳市人社局副局长王群表示,《条例》正式实施后,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将适时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及时发布工资指导线、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行业人工成本等指导信息,为开展集体协商提供参考依据,推动用人单位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的形成。

条例中指出,市和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有关集体协商、订立和履行集体合同的重大问题。上级工会应当对企业工会进行集体协商、订立集体合同给予支持和帮助。对此,沈阳市总工会副主席段阳表示,明年初,沈阳全市将开展新一轮“要约行动”,各级工会组织将指导企业工会,就工资分配形式、调整幅度、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与企业行政方进行集体协商,签订一份符合企业实际、职工满意的集体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