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河道管理条例》(修订)起草小组赴江苏省开展立法调研
23.03.2018 16:35
本文来源: 法制办
图一:调研组了解江苏省南京市秦淮河武定门泵站河道管理及机构设置、编制及经费保障情况。张虎 摄
近日,《贵州省河道管理条例》(修订)起草小组赴江苏省南京市、无锡市开展立法调研,考察借鉴学习江苏省河道管理立法的先进经验。起草小组成员省水利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帅文,省人大农委副主任委员沈芹,省政府法制办副巡视员林登富参加调研。
调研组在江苏省水利厅召开调研座谈会,江苏省水利厅副巡视员韩全林,江苏省水利厅政策法规处、工管处、水政监察总队、无锡市水务局等相关处室局负责人参加座谈并向调研组介绍了工作经验和做法。
图二:调研组在江苏省水利厅召开调研座谈会。张虎 摄
调研组先后深入无锡市贡湖湾水源地保护区,长广溪河水生态修复现场,梁溪河河道综合治理项目,锡山区九里河、胶山南新河、吼山北联河等河道现场,了解河道管理及机构设置、编制及经费的保障情况,实地查看了河道堤防、护岸、闸坝等工程日常运行维护情况,详细了解调研河长制工作的推进情况及河长制工作制度立法工作开展情况。特别是针对江苏省2018年1月1日颁布实施的《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中有关河道管理、保护方面的规定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深入的了解和调研。
林登富副巡视员表示,通过实地考察学习,江苏省在河道管理保护方面有许多值得学习借鉴的好经验、好做法。在下一步的《贵州省河道管理条例》(修订)立法中,一定认真借鉴江苏省的工作理念、思路和经验做法,结合贵州实际,在立法时采纳和吸收,使《贵州省河道管理条例》(修订)立法更加科学。
省人大农委、法工委,省政府法制办法规一处,省水利厅政策法规处、河长制工作处、省水利工程管理局相关人员一同调研考察。(法规一处 张虎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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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3.2018 16:35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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