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四部委部署2014年临时存储菜籽(油)收购工作
06.06.2014 16:13
本文来源: 粮食局
为保护农民利益,保证食用油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促进食用油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国家粮食局等四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切实做好2014年国家临时存储菜籽(油)收购工作的通知》,及时部署国家临时存储菜籽(油)收购工作。
一是明确临储收购的价格、区域、时间和执行主体。今年油菜籽临时收储任务由中储粮总公司受国家委托承担。临储收购价格为每市斤2.55元(国标三等质量标准,相邻等级之间差价按0.02元/斤掌握)。具体执行区域为全国17个油菜籽产区(含贵州)。冬播油菜产区执行期限为2014年6月1日-9月30日。
二是明确收购方式。今年国家临时存储菜籽油收购,采取由受委托收购企业按规定挂牌价格向农民收购油菜籽,再委托加工企业加工成菜籽油转为国家临时存储油的方式进行。
三是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各地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政策执行情况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确保国家惠农政策落到实处。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农民利益,维护国家政策的严肃性和市场秩序。
四是及时掌握收购进度和发布信息。中储粮公司及时将各地收购情况报送有关部门。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将收购进度、价格等信息通过部门网站及时发布,以便收购、加工所在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掌握收购信息,加强社会监督。(信息员:王 松)
本文来源: 粮食局
06.06.2014 1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