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防群治推进社会化消防 预防和减少火灾
12.01.2017 06:09
本文来源: 新华
培训会现场。新华网 卢志佳 摄
新华网贵阳1月11日电(卢志佳)1月11日,贵州省举行全省消防安全专题培训会。公安部消防局副局长、总工程师杜兰萍在会上表示,消防工作具有极强的社会属性,需全社会一起群防群治,才能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的发生。
培训会上,杜兰萍首先回顾了天津港爆炸事故、河南平顶山“5·2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郑州西关虎屯新区“6·25”重大火灾事故等近年来我国发生的几起火灾事故。通过案例分析,杜兰萍认为,从行政审批部门到行业监管部门,从地方政府到经营单位和个人,每个责任主体都应该履行好自身的职责,哪怕一个环节出了问题,都有可能酿成大祸。
杜兰萍介绍,从目前的火灾成因分析来看,许多火灾都是由于社会单位在生产经营中安全投入不足、安全防范措施不足、安全管理不到位、员工安全培训不到位造成的。
“一些单位负责人甚至认为消防就是消防队的事,平时来检查检查消防隐患,着火了消防队来灭火,这种剥离自身主体责任的思想行为都是错误的。”杜兰萍说,单位是组成社会的基本单元,也是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主体,消防工作不是独立的,只有全面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能力,全面提升单位从业人员消防安全素质,才能从根本上有效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
消防安全涉及千家万户,事关每一名群众的切身利益。据悉,公安部消防局曾在2014年组织开展过一次“国民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调查,结果显示,我国国民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平均得分为64.27分。其中,城镇居民67.74分,农村居民60.2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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