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河县后坪乡唐某某等3人因砍伐古树名木被判刑
06.11.2014 11:28
本文来源: 林业厅
在全省深入开展保护森林资源“六个严禁”专项行动之际,为切实贯彻 “破坏森林就是犯罪”的宗旨,省林业厅严格执法、联动执法、持续执法,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2013年发生于沿河县后坪乡斯茅坝村一宗非法砍伐古树名木的案件顺利结案,涉案人员最终受到法律制裁。
沿河县后坪乡斯茅坝村唐某某以“树干内部干枯腐烂,存在安全隐患”为由伪造了林木采伐申请,在沿河县林业局办理了林木采伐证。在采伐时被群众举报,接群众举报后,省林业厅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沿河县相关部门查处。经查实,4棵细叶桢楠都系古树名木(其中2棵为二级古树,2棵为三级古树),总蓄积144.5 立方。案件影响恶劣,经沿河县法院公开庭审,县林业局2名干部及唐某某等3个主要涉案人员分别被判了3-11年的有期徒刑,其余3名情节较轻者被处以其他处罚。
沿河县非法砍伐古树名木涉案人员被严惩,有效震慑了破坏森林资源的罪犯,为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切实保护好贵州绿水青山提供了正能量。
本文来源: 林业厅
06.11.2014 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