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河唱响生态文明建设和谐乐章[图]
绿色环绕的沿河县城。(文波 摄)
如今,漫步在有着“千年古邑,乌江要津”之称的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城滨江湿地公园,清澈蜿蜒的万古江流、花树万千的幽幽绿地、凸显民俗的文化雕塑、高亢悠扬的土家山歌,无时不透露出这座滨江文化古城的厚重与多姿,现代文明的色彩美、民间文化的传统美、翠色错落的生态美兼容并蓄相得益彰,从而铸就了不一样的山城沿河天然美韵。
2013年以来,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围绕中央提出的“坚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坚持“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这一战略要求,按照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安排部署,以节能减排,以淘汰高污染、高能耗、低效益,发展高效、节约、循环的现代产业为目标,抓住全县10个重点领域改革、争创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打造乌江百里画廊”等系列机遇,着力建设“幸福沿河、满意沿河、生态沿河”,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创新逐步推进,实现了生态与经济的和谐共进。
各方联动形成生态文明共建格局
近年来,沿河自治县认真编制生态文明建设规划,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相关政策,培育发展生态产业、绿色产业、养生健康等新型产业,形成了县、乡、部门、村各级监管、联动共建格局,做到生态文明体系建设各司其职、各尽其能、人人有责。制定“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人”,让全县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整合资源不断创新制度建设
制定规划办法。沿河自治县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幸福沿河、满意沿河、生态沿河”发展规划,实行分类指导,尊重特色。围绕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目标,按照规划先行、集约资源、增产减污的标准,启动了《沿河土家族自治县生态文明建设规划( 2014-2020年)》、《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和《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干部约谈问责办法》等编制工作,制定了《“生态红线”管理监督考核办法》、《重点工作动态排名考核办法》,建立了排污许可、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组织县督查办、绩效办进行定期督查、考核,把经济活动控制在自然环境承载力之内。
完善补偿制度。制定了《沿河土家族自治县生态补偿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实施生态补偿的重点领域、资金来源、补偿方式和补偿标准;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县级财政投入,进行补助和奖励;建立涉及群众生产、生活全覆盖、差异性的生态补偿机制;加强生态补偿资金的分配使用和考核管理,加强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和监督,提高了生态补偿资金的使用效益。
引导公众参与。进一步拓宽城乡居民群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渠道和平台,保障公众的参与权、监督权和诉讼权。一是落实“两代表一委员”、居民群众、离退干部、企业职工监督制度,积极引导他们参与到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活动中来;二是广泛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报刊、广播、电视等宣传平台,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引导作用,加大生态环境信息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和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