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法制办积极开展正向激励和容错机制研究工作

11.05.2017  18:31

为了认真落实省政府工作报告责任分工,做好完善正向激励和容错机制工作,按照目标绩效有关要求,省政府法制办法律事务处本着严谨的态度,在前期收集资料并认真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周密的时间表、路线图,严格按要求推进工作, 2017年4月,起草完成《完善正向激励和容错机制办法》初稿。

5月初,省政府法制办商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成立了完善正向激励和容错机制起草小组。5月10日,省政府法制办党组成员、副主任、起草小组组长舒葳韧召集起草小组全体成员召开第一次会议,对《办法》初稿进行研究,对下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省监察厅调研法规室副主任李娟、省委组织部研究室(新闻办)副调研员黄光耀及省政府法制办法律事务处宁茵、黄其勇参加会议。

会上,起草小组经过认真讨论,对《办法》初稿的标题设定、内容结构、制度设计等进行了认真研究,对进一步修改完善《办法》达成了共识。大家一致认为,《办法》初稿内容比较完整,框架结构比较合理,注重政策的衔接性和实践的可操作性,这与前期认真研究相关制度密不可分。但由于目前中央组织部牵头起草的正向激励和容错机制制度暂时还未出台,下步要通过加大调研的力度、广度和深度,收集成功经验,提升制度设计。起草小组副组长李娟、黄光耀表示,将进一步加强与中纪委、中组部等联系,及时向起草小组传达国家有关政策信息,并提供我省基层先行先试的成功经验和相关资料,为进一步完善《办法》、推进正向激励和容错机制完善助力。

舒葳韧副主任对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他说,起草小组第一次会议成效明显。大家通过讨论研究,群策群力,进一步明确了目标、任务,理清了工作思路,找到了改进方向。下一步,我们要进一步学习领导上情、吃透把握下情,研究我省有关正向激励和容错机制制度建设情况,收集、分析基层先行先试的成功经验,找准我省广大干部在正向激励和容错机制方面的合理需求,加大正向激励措施和容错应用的研究,真正为我省广大干部干事创业、大胆创业提供信念支撑和政策支持,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力保障。(省政府法制办法律事务处  宁茵供稿/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