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女性法律宣传队 用表演形式普法宣传

06.01.2015  14:31

  贵州女性法律宣传队 用表演形式普法宣传

  【解说】近日,记者从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的百纳人民法庭处获悉,该法庭于2011年9月成立了贵州省唯一一支女性法律宣传队,采用“文艺下乡、法律同行”的歌舞表演宣传法律常识。起到了教育民众、帮扶群众的作用。

  据了解,女子法律宣传队成立之初仅有10名队员,大都来自辖区内的文艺女青年、退休女干部、女教师等,她们用文艺表演的方式,免费为村民们表演,用有趣的文艺表演讲解法律知识。

  【同期】大方县百纳人民法庭女子宣传队队长 黄忠先

  只有说是这里一有事,我们就不分白天黑夜,反正就是不分,就说是这个晴天下雨,下雨天我们把水鞋穿上就去走村串寨的就这样下去做宣传。

  【解说】黄忠先还告诉记者,每天的排练都是随便找一个空地,一练就练几个小时,不仅丰富了业余生活,身体也得到了锻炼,更让这些练习的内容走进村民们的心里,虽然辛苦,但更多的是快乐。

  【同期】毕节市大方县百纳人民法庭庭长 王琼

  我们这个女子法律宣传队开展工作3年多4年了,通过我们的法律宣传,乡村的老百姓大多都知法、懂法、守法了,我们大多数矛盾纠纷就在萌芽状态中被化解了。

  【解说】三年来,宣传队通过各种不同的表演方式,在乡镇、学校、园区和村寨巡回宣传,化解了各种纠纷,辖区村民的法律意识有了明显提高。

  【同期】大方县工业园区村民

  今天百纳女子法律宣传队来我们园区宣传,对我们园区的管理者和着打工的农民工,都是一次很好的宣传和教育的活动。

  【解说】目前,该女子法律宣传队已有18人,其中年龄最大的65岁,年龄最小的27岁,她们不仅是法律的宣传员,更是民间纠纷的调解员。

  (封云 丁丁 贵州大方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