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民族大学、黔南州司法局共同启动大学生志愿者“148”法律援助精准扶贫工作
为了积极响应党中央“精准扶贫”的号召,实现全面小康社会。7月23日,黔南州司法局、贵州民族大学大学生志愿者“148”法律援助精准扶贫工作启动仪式在花溪校区十五栋楼会议中心隆重举行。贵州民族大学党委副书记张鹏程,黔南州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骆紫光,黔南州司法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黎方文,黔南州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潘晓军,陈万祥,黔南州扶贫开发局总经济师田仁义,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盘淼,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院长宋强,黔南州12县(市)司法局局长,法律援助科负责人出席仪式,“148”法律援助精准扶贫工作联络员“148”法律援助精准扶贫工作社会实践的148名大学生志愿者参加仪式。仪式由陈万祥主持。
启动仪式现场
张鹏程在讲话中首先介绍了此次“148”法律援助精准扶贫工作的成立背景与精神内涵。随后,他从建校历史、师资队伍、办学经验等方面简要介绍了我校基本情况。他表示,此次法律援助工作是践行贵州省“大扶贫、大数据、大生态”的具体举措,他希望大学生通过参加此次工作实践,逐步了解国家有关法律知识及扶贫政策,积累知识和阅历,为踏入社会打下基础。为此,他对志愿者提要求:一是大学生应通过实践法律援助精准扶贫工作受教育,充分感受地方政府执行国家政策举措所做出的努力;二是大学生应按照布置的任务,认真实施,从而增长才干和提高综合素质;三是大学生应有为百姓服务的态度,为援助工作作出贡献。他希望,志愿者注意安全,听从指挥和遵守纪律,提高素养与服务群众,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的胜利召开。
校党委副书记张鹏程讲话
骆紫光在讲话中肯定了我校法学院所取得的优异成绩,并代表黔南州司法局对我校的鼎力支持和法学院的积极参与表示由衷感谢。他指出,此次举行法律援助精准扶贫工作启动仪式目的是要大学生弄清中央、省委的扶贫攻坚方针政策。他就法律援助精准扶贫工作向大学生提出三点意见:一是发扬志愿者无私奉献精神,从思想上提高自我认识;二是弘扬勤劳勇敢的中华民族传统,在实践中提升能力;三是坚持传统思维,刻苦学习,在推进传统社会建设中找准定位,建功立业。
黔南州司法局局长骆紫光讲话
盘淼在讲话中表示,法学院遵循“请进来,走出去”的办学理念,重视专家教学与人才培养。他希望志愿者们遵守民族传统,向当地群众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并在实践中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与实践能力,弘扬团队意识,彰显民大精神。
法学院党委书记盘淼讲话
宋强对我校法学院师资力量、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作了具体介绍。他强调,在工作期间,志愿者们要注重人身与财产安全,遵守相关制度,听从指挥、服从安排,认真学习,提高专业能力,以良好的精神面貌,圆满完成志愿者工作。
法学院院长宋强讲话
学生代表黎家碧发言
“148”法律援助精准扶贫大学生志愿者代表法学院2016级法学专业黎家碧发言。他代表我校法学院148名志愿者做出承诺,听从指挥,遵纪守法,尊重当地习俗,注重安全,互相学习,同时铭记“自强不息,全面发展”校训,发扬“奋发蹈厉、庄敬自强”的民大精神,向基层干部与群众学习,做出自己的贡献。
出席领导为各县负责人及负责学生授旗。
授旗仪式
田仁义为大学生志愿者讲解党和国家关于精准扶贫的方针政策及操作实务的有关培训。
陈万祥为大学生志愿者讲解黔南州司法系统“148”法律援助精准扶贫工作具体内容与操作务实以及基层实践学习期间安全常识及少数民族地区相关注意事项的相关培训。
( 文/任秋玥、黄丹、高园园(实习) 图/吴静、金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