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 绥阳残联五年助残疾群众获偿600多万元

07.03.2016  18:09

      一直以来,绥阳县残联把法律援助工作作为维权工作的重头,主动作为、强化协调联动,近五年来帮助残疾群众获得补偿600多万元。
      风华镇溪源村残疾人叶三是贫困户,唯一的女儿外嫁他乡。在一辆三轮车与一辆轿车相撞的交通事故中,叶三再次致残。因为主要责任方为三轮车,并且事发当天的开车人并非车主本人。法律援助中心代理叶三将三轮车车主一并起诉。但在庭审时车主拒不到场。原来,该三轮车并没有进保险,担心一切责任都会由他承担,还打算“一走了之”。见此情况,县残联派干部与司法部门干部多次到车主家中宣讲法律,并带其到叶三家了解叶三的困境,同时又通过车主的亲朋对其作工作,最终促成车主打消出走念头,并多方筹款10多万元对叶三进行了积极赔付。孙某酒后受他人之托驾车送农民工返乡发生车祸,造成了三死两伤的重大交通事故。驾驶员孙某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且赔偿能力有限,需付40多万元的各种赔偿对其无异于天文数字。车祸致残的农民工孙仕容和肖三家庭十分困难,急需治疗。绥阳县残联展开法律授助,多次前往贵阳、毕节两地,调查车辆的车主信息,车辆投保情况。在当地法律机关的大力配合下,很快查清了该小型越野客车的登记车主、车辆的实际车主及使用人、车辆的保险人。依法将车辆的实际使用人和保险公司以及登记车主追加为被告参加诉讼。很快拿到了40多万元的赔偿,使孙、肖三人很到了积极治疗。
      据了解,近五年来,绥阳县残联法律援助600多起,在帮助残疾群众获得补偿613万元的同时,仅免交律师费一项就为残疾群众减轻负担247万元之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