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境保护厅组织召开“法治毕节”生态文明法治工程创建工作指导组联席会议

25.03.2016  11:17
 

        为深入贯彻《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法治毕节“创建工作总体方案>》(黔党办发〔2015〕43号)、省委政法委《“法治毕节”创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黔政法〔2015〕143号)精神,充分发挥省直各有关部门在“法治毕节”创建工作中的指导作用,推动“法治毕节”创建工作的深入扎实开展,3月21日,省环境保护厅组织召开“法治毕节”生态文明法治工程创建工作指导组联席会议。省环保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陈程出席并主持会议,省综治办副主任李玉峰到会指导,省人大环资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人民法院、省检察院、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政府法制办等有关负责同志及联络员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省环境保护厅指导毕节市开展“法治毕节”创建生态文明法治工程和督导威宁县开展“法治威宁”创建工作的情况介绍,听取了联席会议各有关成员单位指导毕节市开展“法治毕节”创建生态文明法治工程的有关情况,讨论了“法治毕节”生态文明法治工程指导组联席会议制度,围绕下一步如何加强对毕节市开展“法治毕节”生态文明法治工程创建工作的指导帮助措施进行了深入讨论。

省综治办副主任李玉峰对会议进行了指导,李玉峰指出,省环保厅在“法治毕节”创建工作联席会议6个指导组中率先召开指导组成员单位的联席会议,充分体现了省环保厅对贯彻落实省委副书记、省委政法委书记谌贻琴同志2月1日批示精神、2月18日在“法治毕节”创建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的重视,省委副书记、省委政法委书记谌贻琴同志对此进行充分肯定并作出重要指示。

李玉峰指出,  “法治毕节”创建工作启动以来,省环保厅的工作可圈可点。一是成立了厅“法治毕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毕节”创建工作,举全厅之力投入“法治毕节”创建,为推进创建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二是科学谋划创建工作任务落实。环保厅领导带头深入毕节市督导调研,认真分析创建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积极联系协调相关省直部门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倾注了大量时间和精力,确保了创建工作精准破题、推进顺利。三是及时健立了推动创建工作实施的内部制度机制,建立了“法治毕节”创建帮扶工作的台账,确保了创建工作有章可循、有序推动。

李玉峰要求,“法治毕节”生态文明工程创建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一要宁心聚力,共同推进创建工作。二要协调一致,高效推进各项创建目标任务的落实,每月晒成绩单,确保抓好亮点,并及时上报相关信息。三要突出重点,共同硬解“法治毕节”生态文明工程创建工作中碰到的难题,大力推进毕节市的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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