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法制办 省档案局召开《贵州省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办法(草案)》定稿论证会

04.09.2014  12:19
  •       2014年8月29日,省人民政府法制办、省档案局召开了《贵州省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办法(草案)》定稿论证会。论证会研究了前期征求意见中,各单位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办法(草案)》及其注释文本和制定说明的提出了修改原则和要求;提出了制定的《办法》要具有可操作性,要能推动全省重大活动档案工作的开展。要求起草小组根据定稿论证会意见,对《办法(草案)》逐条修改,同时,修改和完善注释文本及制定说明,并及时报送省人民政府法制办。
          省人民政府法制办主任朱玉、副主任肖祖才,省档案局局长王传福、副局长梁贵钢以及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