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科院派出所与地方公安协同作战成功制止一起自焚事件

04.11.2015  20:58

  10月31日星期六中午时分,省林科院派出所接到电话报称:有人马上驾车到林科院内用汽油自焚。因情况紧急,派出所接报后立即安排全所人员、车辆到达指定位置蹲守准备。据了解,自焚的男子叫徐某某,55岁,自由职业,因为家庭经济和感情纠纷想不开,驾驶一辆白色奇瑞牌轿车,内放一箱30升左右的汽油,身上装了三瓶敌敌畏,欲在林科院新购置的房子楼下用汽油进行自焚。林科院派出所、二戈寨派出所民警及消防官兵及时赶赴现场展开调解救援工作。
    当日下午15时许,徐某某驾驶车辆快速行至林科院新修的住宅楼下。隔着几十米的距离都闻得到呛鼻的汽油味,徐某某全身、他驾驶的奇瑞牌轿车内外全是汽油。他没有将车辆熄火,坐在驾驶室内两手各持一个打火机,左右大拇指均放在打火机的按键上。旁边的副驾驶室座位上放有三瓶敌敌畏。此时的徐某某和他驾驶的车辆宛如一枚移动的炸弹,一触即发。林科院派出所和二戈所各派出一名民警配合百姓关注栏目记者和徐某某进行沟通、交流、劝导。经过近两个小时的劝解,17时10分,徐某某终于同意从洒满汽油的车辆下来,到派出所和他家属进行调解。18时10分,经过全体人员的努力,调解成功。
    此次事件,从发生到结束历时六个小时。但因为事前布控到位,现场处置及时,各警种人员、车辆配合得当,因此没有任何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将危机成功化解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的保护了辖区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