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南县对乡镇和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2015年案件检查工作实行目标管理

13.03.2015  17:05

               

 

  思南县纪委监察局为了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的职能作用,对乡(镇、街道)和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2015年案件检查工作实行目标管理,以此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据了解,该县为了实现年初案件检查工作目标,出台了《关于对乡(镇、街道)和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2015年案件检查工作实行目标管理的通知》。该《通知》明确要求,2015年,全县28个乡(镇、街道)办案基数为56件;6个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办案基数为18件(以案管室上报市纪委数为准)。

  该《通知》实行县案件检查室对乡(镇、街道)和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案件联系督导制度,在年度查办案件工作考核中,对完成基数任务和超任务的乡(镇、街道)和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解决一定的办案工作经费,获得前5名的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和前2名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及前6名纪检组(纪委),县纪委监察局将给予通报表扬,在年度考核中优先评优。

  《通知》还规定,在年度查办案件工作考核中,对完不成办案基数的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书记向县纪委常委会作书面检查,对“零”案件的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书记年终考核“不定等次”,对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书记诫勉谈话,年终对所在乡(镇、街道)党风廉政建设不能评定为“好”;对完不成案件任务基数的乡(镇、街道)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差1件扣3分。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完不成办案目标任务的,年终取消评优资格,对纪工委书记、监察分局局长驻在部门党风廉政考核差1件扣3分,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的其它相关部门差1件扣2分,对纪工委书记、监察分局局长诫勉谈话。

  同时,各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有案必查,因瞒案不报、压案不查,导致到县以上部门发生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因工作不当,导致发生办案安全事故的,对该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