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调研遵义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村民自建”试点工程
8月25日至26日,省水利厅党组成员,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派驻省水利厅纪检组组长张维一行前往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就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村民民主建设管理试点工程进行调研。遵义市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李书江,遵义灌区管理局副局长向国,务川自治县副县长李万虎陪同调研。
2011年,我省出台了《贵州省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村民民主建设管理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如今,4年过去了,在《实施意见》指导下开展的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村民民主建设管理试点工程效果怎么样,对项目地老百姓脱贫致富有没有帮助,有哪些需要完善或补充的地方,有没有推广利用价值。带着这些问题,调研组一行先后前往泥高乡青坪村、粟园村、朱家坝村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区实地调研,并在务川县召开座谈会,听取务川县政府、泥高乡、县水务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以及工程监理方、当地村民代表等情况汇报,详细了解《实施意见》实践探索情况。
调研组认为,遵义市对“村民自建”模式高度重视,自2014年以来,连续3年在务川自治县推进这项工程,在实践中创新工程建设管理机制,推行村民自主建设管理,改变了过去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全部进行招投标方式,减少了中间环节,缩短了工程建设工期,降低了工程建设管理成本,工程质量得到保障,使工程投资效益最大化。项目建设中,最直接的是还权于民,谋利于民,项目如何建、劳力怎么筹、占地怎么解决、打破地界后的土地怎么调整、工程建好后如何管理使用,都通过项目区群众“一事一议”解决,做到“群众自已的事情自己办”,使群众成为国家政策的明白者、项目的建设者、工程的受益者,从而积极地投入到建设中,为推进村民自治和社会发展作出了一定贡献。从调研了解的情况来看,“村民自建”模式得到普遍认可,是对工程规模小、建设地点分散、建设难度不大、技术要求低、农民投工投劳比重大的民生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一种有益探索。
对下步工作,调研组要求,要进一步完善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村民民主建设管理机制。在项目选址上要与扶贫攻坚相结合,项目实施中要结合实地情况灵活运用,在产业规划上要对当地的产业调整起到引领作用,在工程建设管理中要把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要积极引导群众参与工程建设、管理,提高群众对工程建设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扩大民生、凝聚民心,汇聚民力,确保工程建设成为民心工程、廉洁工程和放心工程。(杨智惠、万爱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