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社会组织与政府“论道”公益慈善:合作搭台唱好戏
中新网杭州12月2日电 (见习记者 谢盼盼)初冬浙江杭州北风呼啸,但一场论道公益慈善的会议却在如火如荼进行,讨论氛围温暖而热烈。2日,数十个社会组织负责人与政府人员面对面探讨政府与公益慈善组织间的有效互动关系,并建言未来搭建合作平台,形成合力。
此次是由浙江省民政厅主办的西湖论善政府与公益慈善组织互动论坛。
浙商是浙江的一张金名片,在中国慈善联合会副会长徐永光看来,务实低调的浙江在民间公益上教人刮目相看,就如浙江人在中国市场经济大潮中的表现卓尔不凡,“盘点中国资助型基金会,意外发现产自浙商者居半。”
浙江省民政厅也认为,发展公益慈善事业,需要全社会的参与,浙江公益慈善事业近年来稳步发展,但也面临公益慈善力量有效整合的问题,需要政府与社会组织共同探讨。
记者了解到,在此前有业内称,随社会组织发展,政府与社会组织间的关系也变得复杂多样,我国关于社会组织管理的法律法规很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社会组织管理中的“制度过剩”;但实际情况是社会组织管理又存在“制度真空”。
对于社会公益组织,浙江圣奥慈善基金会会长郑明治也给出定位意见:社会组织要定位三个什么?一是政府需社会组织做什么?二是受众对象需要社会组织做什么?三是社会组织自己能够做什么?
至于社会组织与政府的关系,微博打拐、免费午餐发起人邓飞则认为,社会公益组织的发展需要政府的支持,“很多事情光靠自身是做不到的。”
而在此前,出台社会组织管理法律的政府曾被称为社会组织的“婆婆”,在当日会上,与会人士建言,政府与社会公益组织之建立应是“合作伙伴”的关系,共同提供公共服务。
邓飞表示,现在他推出的农产品相关活动,也是因为与地方政府的合作,在另一方面,政府做不到的事情,可以让社会组织去做。“这样才能好戏连台。”
浙江锦鳞公益基金秘书长卜飞表示赞同,他认为,锦鳞作为社会组织,已经认识到其与政府的关系是各自独立、而非对立,是给政府帮忙,而非添乱的关系。
徐永光总结说,民间有财力活力,也有自治能力,懂得自己办好该办的事,不给政府添麻烦,政府自然管理宽松,浙江一些商会、行业协会民间自己办,就推动了行业自律、维权和自我服务,颇有作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