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明区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3.15”教你怎样辨别真伪

17.03.2016  13:38

“茅台酒的酒瓶为乳白色玻璃瓶,大赤色螺纹扭断式防盗铝盖封口,顶部有“贵州茅台酒”5个白字;假“茅台”的封口用深浅不同的赤色胶帽,有通明无字的,也有编造‘茅台’二字的……。”3月15日,南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消费者协会在邮电大楼广场前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倾听消费者声音,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本次活动的主题是“新消费 我做主”,活动通过设置宣传点、摆放宣传展板、悬挂横幅、设立假冒伪劣商品展示台和咨询台等形式,引导广大消费者科学、健康、安全消费。活动吸引大量市民前来咨询消费维权的相关问题,很多市民对烟酒副食品、特种设备、计量和药品医疗器械等展品非常感兴趣,纷纷上前咨询了解。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一边向过往的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和法律知识读本,一边结合自身业务知识,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前来咨询的消费者讲解烟酒副食类产品的真假辨别方法、宣传《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等法律规章。该局还把移动食品检测车开进了宣传活动现场,现场为市民进行抽样检测。

此外,南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分局分别在辖区市场、超市等人员聚集场所设置分会场,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活动当天,共接待市民咨询约1200人次,发放《新消法》1200本及消防警示及相关宣传资料5000余册,受理消费投诉5期,并做了相关笔录(已分派辖区相关分局调查处理)。

据介绍,2015年,南明区消费者协会共受理消费投诉案件调解91件,接受咨询1125人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