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仁怀市及威宁县交通运输局,贵安新区经济发展局,省公路局、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高速公路管理局,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各高速公路项目业主单位:
现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黔府办发电〔2014〕17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施工消防安全工作。冬春季节是施工现场火灾易发多发阶段,各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理念,克服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认真汲取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做好冬春季节施工消防安全工作。各单位要针对薄弱环节,明确职责分工,督促指导各参建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对消防安全负总责,确保各项制度措施落到到项目现场,尤其加强施工现场宿舍、工棚消防安全管理。
二、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各单位要按照全省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会议部署,结合近期开展的专项整治,立即开展施工现场宿舍、工棚、物资仓库等为重点的火灾隐患排查。各项目建设单位要督促各参建单位立即组织开展对施工现场宿舍、工棚、物资仓库的火灾隐患排查,要全面排查民工宿舍的安全生活条件,摸清居住房屋的结构类型、防火等级和安全状态,发现隐患立即整改。要认真检查宿舍工棚周边环境,辨别区域内是否存在有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发现后应及时予以清理,防止发生中毒或爆炸火灾事故。
三、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常态化管理。严禁民工在宿舍内违章使用电炉、电暖器等大功率电器和陈旧老化电器行为;工棚内用电线路敷设必须符合安全用电技术规范要求,严禁私拉乱接行为;严禁在封闭环境下的不当取暖行为,以免发生一氧化碳中毒事故,严禁在林地附近烧火取暖,以免引发森林火灾。同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组织开展经常性的防火、灭火及应急逃生知识教育,增强安全用电、用气、用火意识,提高对安全隐患的辨别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防范消防安全事故发生。
附件:黔府办发电〔2014〕175号 363附件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201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