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项涉农专项资金统筹整合使用 贵州省50个贫困县列入试点
01.12.2016 04:33
本文来源: 新华
11月28日,记者从贵州省财政厅获悉,贵州省50个贫困县全部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包括中央下达以及省级财政安排的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等20项财政涉农专项资金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范围。
据介绍,20项涉农专项资金分别为:中央下达以及省级财政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水土保持补助资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资金、林业补助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资金、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农村公路部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扶贫资金、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省级统筹部分)、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对农民的直接补贴除外)、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部分)、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资金、全国山洪灾害防治经费、旅游发展基金、以及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
据悉,中央和省财政安排的教育、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方面资金,也要结合脱贫攻坚任务和贫困人口变化情况,完善资金安排使用机制,精准有效使用。(记者 王斌)
[责任编辑: 刘昌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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