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挪用千万资金外逃6年被警方劝回国

13.11.2014  10:37

新晚报11月13日讯 日前,涉嫌挪用千万元资金,出逃澳大利亚6年之久的嫌疑人刘某被我省警方规劝回国自首。

2005年8月,哈尔滨某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的李某举报该公司原董事长郭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伙同刘某等人在该公司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挪用资金1000万元。刘某时任上海某公司法定代表人。警方查明,2002年6月,应刘某的请求,犯罪嫌疑人郭某利用在哈尔滨某公司任董事长的便利条件,未经董事会同意,擅自指使该公司工作人员将公司资金1000万元转移至上海某公司用于购买上海市一商厦楼盘。2008年11月13日,刘某逃往澳大利亚,2009年2月20日,因涉嫌职务侵占犯罪被哈市公安局上网追逃。

我省公安机关强力推进公安部部署的缉捕出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专项行动(代号“猎狐2014”)以来,省公安厅行动办、哈尔滨市经侦支队组成联合工作组,先后3次赴上海刘某家中开展劝返工作,并向其家人详细讲解了10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外交部联合发布的《关于敦促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

几天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同意回国投案,11日随办案人员返回哈尔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