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款物“一清”到底
30.11.2015 12:27
本文来源: 贵州地方新闻网
在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中,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对全州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中的重点工作开展普查。2015年11月27日,州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贺芝鑫一行来到望谟县检察院检查工作,并结合该院自查清理和此次检查组的检查情况,在该院五楼小会议室召开约谈会(公诉、反贪、反渎等部门负责人参会)。 会上,州院侦查监督局局长柏连丽通报望谟县院涉案款物规范司法情况。她指出该院目前存在判决生效后涉案款物未处理完毕,管理有不够规范等问题,要求该院及时查找原因,规范司法行为,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全面自查清理并在一个月内彻底整改。 会上,望谟县检察院班子成员依次作表态发言。该院班子成员逐一对照自查清理出来的不够规范问题深刻检讨和进行原因分析,做了“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督促各部门强化沟通配合,对照相关规定在一个月内对司法行为不够规范之处整改完毕,做到司法行为严格而规范”的严肃表态。 会上,贺芝鑫组长对望谟县院党组高度重视涉案款物的清查工作、实事求是自查且敢于把问题一一客观摆上台面,并在州院检查组的检查过程中配合有力等给予充分肯定。他对该院整改提出了三个方面的要求:一、进一步加强学习,深刻领会高检院对涉案款物的各项规定。按照规范司法行为、党风廉政建设、三严三实的要求有针对性地深入学习。二、强化责任担当、强化政治和纪律规矩。班子成员要把“两个责任”扛在肩上,把“清查工作”作为政治任务抓落实,责任到人,杜绝“此任不管前任事”现象;强化政治责任和规矩从班子开始,切忌把历史遗留问题“遗留下去”,依照规定在清查期限内一“清”到底。三、敢于并清查出问题后,更要依规彻底整改。涉案款物重在规范,要按各自职责,分工明确、紧密配合,把涉案款物清查整改工作融入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中,稳步推进司法行为规范,让党组织满意,让老百姓放心。
(会议现场 )
本文来源: 贵州地方新闻网
30.11.2015 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