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治安(食药环)总队派员对省厅打击涉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进行督导

05.04.2017  19:34

  2017年3月28日至30日,根据省公安厅省盐务管理局《关于开展打击危害食盐安全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厅治安(食药环)总队指派高级警长何传德与省盐务管理局法规处处长王宏组成联合督导组对专项行动工作前期开展情况进行督导。

  督导组一行先后深入铜仁、遵义市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座谈了解、查阅资料等方法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指导。督察组发现部分县(市、区)公安局和盐务行政监管部门一方面对国家《盐业体制改革方案》及《贵州省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政策掌握不准,精神吃的不透,导致依法开展专项行动打击涉盐违法犯罪工作畏手畏脚、行动迟缓;另一方面没能按照省厅《通知》要求进行动员部署、细化方案措施,横向联系沟通不够,行刑衔接不畅。对于存在的问题,督导组对盐改政策进一步进行了解读,并对贯彻落实好全省公安局长会议上省政府党组成员、厅党委书记、公安厅长郭瑞民同志对打击涉盐违法犯罪工作的指示要求及《治安工作要点》进行了再强调。

  督导组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务必按照《通知》要求扎实开展好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涉盐违法犯罪,形成高压态势,以实际行动确保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为党的十九大召开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