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省(区、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经验交流会在安顺召开
工信部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朱宏任讲话
为贯彻落实苗圩部长在今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部际协调小组第五次会议和全国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继续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工作,2014年8月21至2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司在贵州省安顺市召开了江苏、山东、浙江等16省(区、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经验交流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朱宏任出席会议并讲话,产业政策司副司长辛仁周主持会议,节能司副司长杨铁生、贵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总工程师周仕飞、安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郭伟谊等参加了会议。
朱宏任在会上传达了苗圩部长在今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部际协调小组第五次会议和全国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通报了2014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进展情况,总结了近年来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取得的成绩,分析了当前工业经济运行的特点和问题及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部署了下一步重点工作。
朱宏任指出,2010年以来,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部署,各地区、各部门坚持建章立制与创新方法、上下联动与部门协作、全面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结合,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10-2013年,累计淘汰炼铁9000万吨、炼钢5800万吨、水泥6.6亿吨、平板玻璃1.35亿重量箱,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产能过剩矛盾,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为各地发展腾出了土地、能源、资源、市场空间和环境容量。
朱宏任强调,当前我国正处于增长速度换档、结构调整阵痛和前期刺激政策消化的叠加期,化解产能过剩、治理大气污染对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提出了新的更加要求,一是适应经济中高速增长“新常态”的新要求,二是适应化解产能过剩的新要求,三是适应治理大气污染的新要求。下一步,要根据苗部长讲话精神,按照国务院化解产能过剩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部署,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采取综合措施,确保完成2014年目标任务,提前一年完成“十二五”任务;二是加强工作调度,及时掌握淘汰进展情况,2014年10月8日前将9月底公告企业淘汰工作进展情况报工业和信息化部,2015年1月10日前报送2014年工作总结;三是加强协调配合,研究建立严格标准实施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机制;四是落实产能置换,构建淘汰落后与转型升级的良性互动机制;五是开展摸底调查,做好2015年及“十三五”计划制定前期工作;六是研究进一步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政策措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务司、节能司有关同志就做好淘汰落后产能资金管理、能耗限额监察等工作提出了要求。江苏、山东、浙江等16省(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参会代表交流了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和经验做法,提出了对下一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经验交流会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