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政府原副市长陈应春小区内坠楼身亡

23.03.2016  11:07

  3月22日晚23时14分许,公安机关接报称,在深圳市福田区某小区有人坠楼身亡。接报后,警方立即赶往现场,经现场勘查,坠楼者为深圳市政府原副巿长陈应春,坠楼原因有待调查。

  简历

  陈应春,男,汉族,1957年2月生,海南海口人,197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3年11月参加工作,中山大学经济学专业毕业,大学学历,学士。现任中共深圳市委常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1973年11月-1977年10月,广东省海南黎母山林场职工;

  1977年10月-1978年3月,广东省海口市木材厂政工股干事;

  1978年3月-1982年1月,中山大学经济系经济学专业学生;

  1982年1月-1982年5月,广东省人民政府财贸办公室干部;

  1982年5月-1987年5月,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财贸处、市人民政府财金办公室干事、副县科干事;

  1987年5月-1993年7月,深圳市计划局财金处正县科干事、副处长(主持工作)、处长;

  1993年7月-1995年1月,深圳市人民政府市长助理、副秘书长;

  1995年1月-2001年7月,深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正局级1995年10月);

  2001年7月-2003年3月,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代区长、区长(2001年10月)、党组书记;

  2003年3月后,深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08年4月后,中共深圳市委常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10年6月后,连任市政府副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