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滑坡是生产安全事故

26.12.2015  03:26

新华社12月25日电 国务院深圳光明新区“12·20”滑坡灾害调查组经调查认定,此次滑坡灾害是一起受纳场渣土堆填体的滑动,不是山体滑坡,不属于自然地质灾害,是一起生产安全事故。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有关规定,经国务院同意,成立由安全监管总局牵头的国务院深圳光明新区渣土受纳场“12·20”事故调查组,由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焕宁担任组长,立即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又讯 深圳市委书记马兴瑞在25日晚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深圳滑坡事故损失惨重,对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对深圳特区形象造成巨大负面影响。在此,深圳市委、市政府向所有遇难者表示哀悼,向所有遇难和失联人员家属、受伤人员和其他受灾群众,向全社会作出诚恳道歉。

图为12月25日,救援人员和参与救援的机械在事故现场作业。 新华/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