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精心安排“清明节”放假事项,严明纪律过清明廉节

01.04.2015  03:32

  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2015年3月23日,贵州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发文对清明节放假进行精心安排,严明纪律过“清明”廉节。

  文件要求:一是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4] 28号)文件规定及省环保厅相关通知要求,做好值班人员安排。二是坚决反对“四风”,杜绝节日期间用公款购买节礼的不正之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二是加强公车管理。清明节期间,除值班用车和应急用车等确需使用的公务用车外,其他车辆一律按规定停放和封存。三是强化安全保卫意识和安全监督,放假前务必检查门、窗、电源关闭是否关闭,确保节日期间安全。四是树立移风易俗新风尚,推行文明低碳祭扫,提倡少放烟花爆竹,过一个绿色环保、平安的清明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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