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州省清镇体育训练基地游泳馆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29.09.2014  16:22

省体育局:

  你局《《关于报送贵州省清镇体育训练基地游泳馆建设项目的函》(黔体函〔2014〕53号)收悉。为改善省体育局清镇训练基地基础设施和附属设施的条件,进一步提升基地训练设施的服务能力和水平,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贵州省体育局清镇训练基地游泳馆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

  二、建设地点:省体育局清镇训练基地。

  三、项目单位:省体育局场地建设管理中心。

  四、建设性质:新建。

  五、项目类别:基本建设。

  六、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建筑总面积555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39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160平方米),主要包含50×25m标准游泳池、训练用房、服务用房及设备用房等辅助用房;配套建设游泳馆辅助设施。

  七、总投资:2945万元;资金来源:申请中央专项资金和省体育局筹措解决。

  八、建设工期:18个月。

  请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内容及规模编制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