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市五月份商务经济运行综合分析
一、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2014年5月,清镇市限额以上消费品市场表现活跃,经初步统计,清镇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预计完成12.5亿元,同比增长15.2%,完成全年目标任务33.8亿元37%。其中限上企业预计完成3.2亿元,增长12.5%。限下企业完成9.3亿元,增长16%。
二、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情况
根据2014年5月商务局对全市两个超市(佳惠超市、家多福购物广场)清镇市食品公司屠宰场及两个农贸市场(新场坝农贸市场、汽车站农贸市场)主要生活用品价格调查显示:
本月以来清镇市消费品市场产品供应齐全,市场秩序良好,未出现商品断档、脱销和消费者抢购等异常现象。各类蔬菜价格也保持相对平稳。目前,清镇市生活必需品市场商品供求平稳,商品货源较为充足,价格运行总体合理。具体变化如下:
(一)、蛋类、禽类、肉类以稳为主
蛋类:蛋类销售均价为11.86/公斤,环比无变化,保持稳定。禽类:白条鸡销售均价为23.92元/公斤,环比无变化。肉类:精瘦肉销售均价为28.8元/公斤,环比下降3.3%;五花肉销售均价为23.6元/公斤,环比无变化。本期蛋类、禽类价格均与上期基本持平,肉类价格基本稍有下降,销售保持稳定运行。目前,清镇市蛋类、禽类、肉类市场供应相对充足。
(二)、蔬菜类销售价格变动的种类增多,但幅度不大,整体价格平稳
监测的18种蔬菜批发均价为5.99元/公斤,环比下降6.3%,较上期略有小幅下降。18种蔬菜中价格涨幅靠前的蔬菜为圆白菜,销售价格上涨50.5%;价格下降的蔬菜为黄瓜、青椒和西红柿,销售价格分别下降42.3%、13.4%和13.4%。其他蔬菜价格基本与上期持平,保持稳定运行。
部分蔬菜零售价格分别是:油菜3.96元/公斤、芹菜7.96元/公斤、圆白菜5.96元/公斤、生菜3.96元/公斤、大白菜3.92元/公斤、白萝卜3.92元/公斤、土豆4.16元/公斤、洋葱3.96元/公斤、蒜头8.96元/公斤、生姜8.98元/公斤、西红柿5.16元/公斤、黄瓜3.92元/公斤、茄子5.96元/公斤、辣椒18.6元/公斤、青椒5.16元/公斤、豆角7.16元/公斤、冬瓜3.16元/公斤、苦瓜7.96元/公斤。本周蔬菜类价格变动的品种有所增多,市场供应保持稳定运行。本周蔬菜类价格变动的品种有所增多,市场供应保持稳定运行。雨水充足蔬菜均价下降。
根据调查,清镇市大型超市从本周起购买高峰回落,商贸企业市场货源、各类名、优、新、特商品均无断货等情况,货源充足,品种丰富。
三、重点零售业运行情况
从清镇市重点流通企业监测系统显示,5月份3家样本零售业预计完成销售额3500.0万元,同比增长13.2%。食品饮料类、烟酒类、日杂百货类同比分别增长12.1%、9.16%、9.69%。
四、重要生产资料市场运行情况
从监测情况来看,5月份清镇市重要生产资料成品油零售价格平稳,93#汽油零售价格为10765元/吨、与上月相比上涨3.6%。
五、市场运行特点
(一)清镇市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情况保持良好。商品储备充足,种类丰富,供应通畅,市场运行平稳,无异常波动。
(二)节日市场繁荣稳定,消费需求旺盛。为抢夺法定节假日市场,各商家早做好准备,一开始着手准备推出各具特色的营销方案,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体,加大宣传攻势,以勾起广大市民的消费欲望。同时,积极美化购物环境,优化服务措施,努力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让消费者安全消费、舒心消费。
(三)餐饮市场较为平淡。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规定出台后,政务消费量、高消费明显减少,高、中档酒店消费受到较大影响,中低端的餐饮企业,影响不大,消费较平稳。其中,以家庭聚餐、同学聚会等大众餐饮为主。
六、存在的问题
(一)骨干企业对限额以上零售额增长影响巨大
新华书店退出网报和国家出台禁止“三公消费” 的影响 ,这些骨干企业增长明显放缓,对限额以上零售额增幅影响巨大;5月,迅捷加油站正常营业,限额以上零售额略有增幅。
(二)新增单位对限额以上零售额贡献率期望值较高
2014年全市共有12个限额以上单位,会对限额以上零售额做出一定的贡献,对二季度“开门红”具有较大作用。
(三)2014年,清镇市境内餐饮业会受大环境影响,面临严峻挑战,餐饮业营业额要实现18%增幅难度较大。名烟、名酒等高档消费品销售也受到了一定冲击,销货量连续下降,
七、工作建议
(一)齐抓共管,强化社消零工作态势。继续保持全市一、二、三级单位高度重视社消零“开门红”工作的强劲态势,进一步加强对各乡镇(管委会)社消零工作的督促检查,强化过程监管、全程跟踪,定期收集情况、分析形势,解决实际问题。面对压力迎难而上,正视差距弥补不足,增添有力措施,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全面推进社会消费品零售额良性增长。
(二)挖掘统计潜力,提高限上企业贡献率。加大对新登记成立商贸单位的排查力度,加大工商、税务反馈名单的核查力度,对已达到限上标准的单位,及时上报审批。加大对商贸企业的统计法制宣传和业务培训力度,组织针对统计瞒报行为的联合专项执法检查,提升统计工作水平,增强商贸企业对社消零统计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加强数据监测,做好各限上企业的预报数据收集工作,及时掌握报送数据动态,做好相应的引导和沟通,确保按要求保质量上报数据。
(三)加强日常服务,培育壮大骨干企业。进一步优化限上企业结构,提高规模经营效应,加强对重点限额以上商贸企业扶持力度,帮助有条件的企业逐步实施规模扩张,鼓励他们做强做大。扩大清镇市零售业市场份额,为清镇市消费品市场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四)科学规划,增强消费能力。要加快《清镇市关于振兴现代服务业的行动计划》实施工作,科学规划,超前设计,加强商业网点的改造和布局,合理分布大中型商业零售网点。抓好农村现代商业网点建设,大力开发农村市场,培育和建立城乡一体化的贸易网络,以满足不同消费者的需求。培育新型商业业态。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积极发展社区商业,引导推动一批龙头企业,进入社区开设综合超市、食品专卖店、餐饮店、维修店、洗染店等便民服务网点,方便社区居民消费服务需求,繁荣城市社区商业;积极推进家政、餐饮、洗染、电子商务等服务业发展;推动家政、零售、物流等行业协会组建;培育餐饮品牌,保护本地名优特色餐饮,引导重点餐饮企业提升档次和水平。
(五)优化消费环境,培育消费热点。加大促进节假日消费,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消费促销活动,搭建促销平台,组织引导企业有针对性地做好品牌宣传和特色商品营销,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各类重大节日活动,拓展清镇市产品销售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