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清风:“不是杀人放火”助长补课歪风

20.09.2014  19:01

原标题:扬清风:“不是杀人放火”助长补课歪风

近日,扬州高邮市多名学生家长向现代快报反映,孩子刚上一年级,就被学校老师要求到校外一家培训中心补课,每门课收费260元,学费由老师代收。昨天下午,当地教育局对此事作出回应,承认家长反映情况属实,称已介入调查,具体如何惩处还要等上级回复。(9月19日《现代快报》)

事情被爆出后,高邮教育局办公室主任回应称,会调查,但需要一周时间,且能不能出结果还不好说。当地电视台记者前去采访时,该办公室一名负责人不耐烦地称,“又不是杀人放火,要处理什么。”当地教育局的这种态度,这种认识,助长了当地补课歪风!

在职教师组织、参与有偿补课历来是不被允许的。对此,《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有明文规定,今年教育部教师[2014]1号文件《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中第四条第九款也明确规定:“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应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高邮教育局认为这不是什么“杀人放火”之类的大事,明显没有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文件精神,是在阳奉阴违。作为当地主管教育的部门都存在这种看法,那当地的教师们当然会不顾禁令,而大肆要求学生去参加有偿培训补课了。

家长反映老师要孩子外出补课,还代收培训费;辅导中心工作人员也承认有在职教师参与辅导中心工作,费用从学生学费里扣,“一学期在八百块到一千块。”违规行为事实俱在,为何当地教育局还要百般掩饰,还要“等上级回复”?

原因很简单。其一,当地教育局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这样的事件发生了,他们平时是怎样教育教师们的,是怎样监察管理的?其二,这当中是否存在一定的利益输送,还有待进步调查。作为校外培训机构会挂着关工委的牌子,就是值得追问的。

作为教育的主管部门,当地教育局应该切实贯彻执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对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对违规补课、乱办班、乱收费的教师和有关责任人,严肃查处,严格追责。

稿源:荆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