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潭:以“五坚持”开展“四风”专项整治

04.08.2014  17:25

    新华网贵州频道8月4日电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湄潭县针对“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结合中央和省、市有关教育实践活动要求,认真进行专项治理,以“五坚持”开展“四风”专项整治工作。

    坚持领导带头,确保责任落实。湄潭县委常委率先垂范,带头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各项整治工作明确一名县级领导为牵头领导,明确相关牵头单位、责任单位积极组织推进工作,将各项整治任务再细化、再具体,在全县上下形成横向联合、纵向联动、责任到人、一抓到底、层层抓落实的推进机制。

    坚持问题导向,明确整治重点。按照中央、省、市要求,结合实际,对准问题,不走神、不散光。对照中央八项规定、贵州省委十项规定和遵义市委十二项规定要求,深入查摆问题,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的“四风”问题、最不满意的地方,对准自身存在的问题,找准专项整治工作的突破口和着力点。进一步摸实情、听意见,明确整治重点。既要在营造大气候上出实招,更要在改变小环境上动真格。针对长期解决不好的顽疾问题,深入剖析,找准症结,以系统的思维、改革的办法、勇于担当的精神,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突破。

    坚持开门整改,接受群众监督。将群众参与作为动力、压力,以群众满意为目的、为标准,敞开大门解决“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内容、目标、时限、责任、进展情况等,都要向群众公开。进一步畅通信访、新闻、网络、电话等渠道,接受群众监督评判,群众满意的才通过,对专项整治工作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研究症结,进行“补课”。充分发挥好宣传舆论的引导作用,发挥正反两方面典型的激励和警示作用,为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坚持严格要求,做好督导把关。坚持用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按规定、按程序、按步骤推动专项整治工作,防止偷工减料、打折扣,切实做到思想上不放松、标准上不降低、力度上不减弱。湄潭县委督导组将从严督导、从实指导,有针对性地强化督导措施,把严的要求、严的标准落到实处。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态度消极、措施不力、群众不满意的,进行通报批评,并要求限期改正。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等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正风肃纪,对顶风违纪的坚决查处,及时通报,起到处罚一个、震慑一片的效果。

    坚持常抓不懈,加强建章立制。将专项整治与建章立制相结合,总结梳理专项整治工作的经验,针对重点问题、关键环节,特别是在滋生“四风”、产生特权的制度机制上攻坚克难,建立健全的相关制度,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从根本上整治“四风”突出问题。

    通过“四风”专项整治,今年上半年,湄潭县普发文件与2013年同期相比减少约15%;制订《清理规范评比表彰活动整治实施方案》、《关于建立干部作风建设督查长效机制的通知》等5项制度;开展“庸懒慢浮贪”问题督查30次,对执行不力的59个单位共36人进行了全县通报批评处理;查处1起违反“八项规定”的公款吃喝案例,党纪处分1人,政纪处分1人,收缴黄家坝镇违规购车1辆;公务接待费用比2013年同期支出下降了40%;排查各类安全隐患440条,已整改437条;查处违章车辆9039台、行政拘留16人,查处非法营运车辆34台、其他违法违章车辆98台;处罚存在问题的医疗机构39家,累计处罚金额8万元,责令整改8家,查出违规收取医疗服务收费54267元、并追缴5倍的违约金共271335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1家,实施了行政处罚,共处罚款5万元;依法关停废旧塑料非法加工窝点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