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多措并举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

24.09.2014  10:54
      “创新湖北”建设是湖北省委、省政府的重大战略决策。省科技厅紧密围绕这个中心,坚持“竞进提质、升级增效”工作总要求,以改革创新统揽科技工作全局,增强创新驱动发展能力,加快推进创新湖北建设,为“建成支点、走在前列”提供有力支撑。
      一、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健全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
      积极落实《省科技厅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进“创新湖北”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充分发挥市场在科技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积极引导科技资源向经济社会发展一线聚集,全面调动激活科技创新创业活力。
      一是健全完善财政科技投入方式。完善面向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科技计划项目组织机制,实施科研项目分类管理,加强科技项目绩效评价。健全财政科技资金持续稳定投入机制,统筹运用事前投入、目标奖励、事后补助、财政资金有偿使用、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充分发挥政府引导资金的放大效应和示范作用,持续稳定加大对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和面向应用技术的基础研究的投入力度。
      二是健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的体制机制。完善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科技成果类无形资产处置方式,健全科技人员转化科技成果的保障机制。建设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中介服务机构(个人)的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活动,加强国家中部技术转移中心建设,加快技术经纪人队伍建设。
      三是创新科技与金融结合机制。探索科技贷款担保、科技保险等多种科技金融结合模式,鼓励发展知识产权和股权质押贷款方式。进一步完善省级科技投融资平台,成立科技成果转化“天使投资”基金。实行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制度,筹建贷款风险池、担保保证金池。
      四是建立完善科技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建设完善科技资源共享平台体系。全面建立省科技报告制度,推动财政资金资助的科技项目和科研基础设施的开放共享。健全科技资源共建共享方式。完善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和科研设施开放共享服务后补助机制。
五是完善创新创业人才发展机制。建立持续稳定的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建立湖北优势学科与主导、支柱产业结合的人才培养机制,改革人才团队支持方式,强化科技创新“人才导向”功能。建立科技人才创业扶持工作机制。改革科技人才评价机制。
      二、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撑全省经济社会发展。
      按照“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完善资金链”的总体要求,遴选优势特色产业,建设符合我省产业发展需求的技术创新体系,实现产业链与创新链的“双链融合”,提升我省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一是做大做强高新技术产业。围绕电子信息、先进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等产业,引导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带动中小企业协同创新、联合攻关,推进新兴产业规模扩张和特色产业集群配套。围绕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积极推广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等先进制造模式,促进制造业从产业链中低端向中高端转型。
      二是加强农业科技创新。支持种业科技创新,健全“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产业发展格局。以动植物新品种选育及病虫害(疫病)防治、农业生物技术研究、农产品加工与质量安全控制、新型农业机械技术与装备等为重点,开展农业源头科技创新。深入推进国家农村信息化示范省建设。
      三是积极推进社会发展领域科技进步与创新。组织实施“科技惠民计划”,加快人口健康、生态环境、公共安全等领域的科技创新。重点支持生物医药、食品安全、防灾减灾、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技术应用及示范推广。
      四是大力实施科技企业创业与培育工程。以科技企业孵化器为载体,提高孵化器培育科技型小微企业的主动性服务功能,引导鼓励大型仪器设备、科技文献资料、高校科技人才资源和行业领军企业技术创新需求等科技资源,向创业一线聚集,全面优化科技创业环境。
      三、建立健全统筹协调机制,整体推进创新湖北建设。
      “创新湖北”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整合各方力量,上下联动,左右配合,引进外力,整体推进。
      一是建立健全科技宏观统筹协调机制。在省科技创新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完善省直部门间的统筹决策机制,发挥好科技部门牵头的组织协调和服务职能,建立科技工作重大问题会商决策机制,建立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和部门分工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减少重复部署。
      二是完善省市县协同配合机制。完善地方科技创新综合考评制度,优化考核指标体系,强化市县科技创新工作导向。探索建立市县科技工作考评结果与科技资源配置的统筹协调机制。健全省市县三级科技项目协同配合管理机制,集成省地科技资源,推动地方科技创新。
      三是加强对外科技交流与合作创新力度。积极拓展利用国内外创新资源渠道,提高我省开放创新能力。围绕重点产业发展,引进一批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或核心技术,引进一批世界科技发展前沿领域的产业领军人才和优秀创新团队。
      四是完善区域创新发展机制。加快推进各级创新载体创新发展,分类指导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及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创新型产业集群、农业科技园区、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等创新载体发展。深入推进创新型省市试点工作,加快区域创新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