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全监管局认真开展“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旅游场所娱乐设施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督查

28.04.2016  21:58

  

  4月18日至4月22日,按照《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活动方案〉的通知》(黔办发电〔2016〕19号)和《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全省加快旅游发展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明确的重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督办的通知》(黔府办函〔2016〕53号)的通知精神及省文明办《关于开展“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活动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的安排,省安全监管局根据牵头工作任务,制定了《“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活动旅游场所娱乐设施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督查实施方案》。组织省旅游局、省公安厅、省质监局、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分成两个联合督查组,分别对安顺市、六盘水市、黔西南州、铜仁市、黔东南州、贵阳市等14个旅游景区和场所首个集中整治月旅游场所娱乐设施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情况进行了实地督查。

  通过督查,总体上看,6个市州都能够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组织旅游、公安、质监、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积极开展旅游场所娱乐设施安全综合监管工作,对各类旅游场所、大型娱乐设施、景区特种设备安全进行了监督检查;旅游生产经营单位能够针对景区实际,建立了相关安全管理制度,设置、完善有关警示提示标识,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开展应急处理措施演练;大型娱乐设施、电梯、场内机动车等特种设备实行企业(或经营业户)每日例行检查、质监部门定期检验,检查记录完备,检验合格证置于明显位置,相关操作人员做到了持证上岗。但同时督查组也发现部分旅游场所仍存在一些安全管理方面的问题,主要是安全设施设备失效或损坏、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治、安全管理资料不够规范、应急救援预案不完善等。针对督查发现的10个方面35个安全管理问题,督查组提出了整改意见,责成当地有关部门督促旅游生产经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对2个较为严重的娱乐设施安全问题,则成相关部门下达了整改指令书,责令经营单位立即停止营运并进行整改。(尹耀华、张龙)

“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旅游场所娱乐设施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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