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漂流翻船双腿受伤获赔医疗费车费共计300元

12.08.2014  14:21

  本报讯(李金玉记者杨露怡)在景区漂流时,双腿不慎碰到岩石受伤,但景区却认为伤情不严重,不愿送医,昨日,记者从省工商局获悉,在工商和消协的协调下,景区负责人同意赔偿消费者刘先生医疗费、车费等共计300元,并赔礼道歉。

  据了解,近日,福泉市工商局龙昌分局、消协分会接到刘先生投诉,称他与妻子一行6人在福泉市某景区漂流时,其中一只橡皮筏发生翻船,导致3人落水,妻子双腿不慎碰到岩石,受了轻伤,刘先生等人便向景区寻求帮助,希望护送伤员出山就医,但景区方却认为伤情不严重,不接受求医请求,最后刘先生只能自行联系120急救车,把妻子送到医院接受治疗。

  接到投诉后,工商部门和消协立即联合展开调查,得知翻船主要原因虽然是刘先生等人操作不当,可景区却未能及时处理,服务意识不强。在两个部门的努力调解下,景区负责人同意赔偿医疗费、车费等300元,并赔礼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