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烤鱼店使用过期未检电子秤 分别被罚500元

14.05.2015  17:16

本报讯(记者罗华)记者昨日从贵阳市质监局获悉,贵阳两家烤鱼店使用过期未检验的电子秤,分别被罚款500元,对出具虚假检测结果的两单位分别罚款5万元。

被罚款的贵阳云岩辉哥烤鱼店,被质监部门查实在贸易结算中使用未经周期检定的电子计价秤,同样使用未经周期检定的电子计价秤被罚款的还有贵阳定怀火锅店、贵阳兴业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第六收购站,都因违反计量法被贵阳市质监局稽查局罚款500元。

此外,贵阳龙行机动车安全检测有限公司、深圳市高迪科技有限公司,被贵阳市质监局稽查局查实出具虚假检测结果,以违反《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处以罚款5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