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热费最后期限还剩6天 下月起未交费用户将被收取违约金
26.12.2014 16:31
本文来源: 贵阳新闻网
新晚报12月26日讯 距离交纳包烧费最后期限还有6天。记者从哈尔滨市供热办获悉,根据省、市供热管理相关规定,热用户须在12月31日前交齐本供热期的热费,逾期未交纳或者拒不交纳热费的用户,将被按日收取1%。违约金,同时热企可对其采取限热或停热措施。市供热办提醒,为避免在大厅交热费扎堆,市民可到相关银行网点交纳热费。
按照《黑龙江城市供热条例》、《哈尔滨市城市供热办法》相关规定,热用户逾期未交纳热费的,供热单位可以向用户发出催交通知书,用户自收到催交通知书满15日仍未交纳的,供热单位在不损害其他用户的用热权益情况下,可以对其限热或者停止供热,并向区、县(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用户逾期未交纳热费或者拒不交纳热费的,要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每天按照总热费1%。收取。对于实行热计量收费的住宅,也同样应在12月31日前向供热单位按面积预交全额热费,供热期结束后,按实际计量情况结算热费,多退少补。需退还热费的,供热单位应在供热期结束后1个月内退还给用户。
市供热办相关负责人提醒市民,为了避免大厅扎堆排队交费,市民还可到热企的合作银行网点进行交费。
目前,市物业供热集团已与农业银行和哈尔滨银行合作,该集团负责的道里、道外、南岗、香坊、平房5个行政区的70余万户用热居民,只要持有该集团发放的交费卡到农行和哈尔滨银行各网点就可交热费了。此外,负责学府路、哈西区域居民供热的达尔凯热电公司,也与浦发银行开展合作,用户到该银行网点就可交热费。
本文来源: 贵阳新闻网
26.12.2014 1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