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副局长杨富到盘江监察分局视察工作

25.10.2014  10:03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副局长杨富到盘江监察分局视察工作

  10月23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副局长杨富在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副局长陈晓辉、科技装备处处长熊小龙陪同下到盘江监察分局视察工作,看望慰问盘江监察分局全体煤矿安全监察员,并与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及部分煤矿企业进行了座谈。

  座谈会上,盘江监察分局局长伍楚勇介绍了分局近年来的工作情况,杨富充分肯定了盘江监察分局的工作,杨富说,分局作为代表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关的基层队伍,认真落实党和国家领导人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克服了工作中的种种困难,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有力地保护了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推动了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持续稳定好转,确保了地方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

  杨富强调,近年来国家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的长足进步,与我们基层煤矿安全监察队伍的辛勤付出密不可分,同时也充分体现出地方党委政府对煤矿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成绩来之不易,要倍加珍惜。针对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实际情况,杨富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继续保持煤矿安全生产向好势头。从前三季度国民经济发展指标来看,第四季度将会面临更大的安全生产压力,对安全监管监察工作带来了更大的挑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在认真总结前三季度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抓好后两个月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及早谋划2015年度工作,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二是要加强工作能力和水平建设。要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不断拓展延伸,不能凭一己之力单打独斗,要与各有关部门、企业和群众共同抓安全生产;要依法行政,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推进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制度化、法制化。三是加强自身建设。一方面要不断强化业务学习,提升业务能力水平,成为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领域的专家,另一方面要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基础上,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队伍建设和廉政建设,确保煤矿安全监察员廉洁从政、洁身自好、从严自律。四是要认真做好新《安全生产法》的宣贯落实工作。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今年8月31日公布,将于12月1日起实行,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法修改的重大意义,抓住新《安全生产法》颁布实施的有利时机,以多种方式开展好新《安全生产法》的宣传学习、贯彻落实工作,努力学法、知法、用法,全面提高安全生产法治建设科学化水平。

  最后,陈晓辉要求全体参会人员要认真学习领会杨富副局长的指示精神,严格落实煤矿安全两个“主体责任”,全力以赴抓好后两个月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年煤矿安全生产各项指标任务顺利完成。黔西南州安监局、贵州新宜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贵州神峰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分别代表地方安全监管部门、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就煤矿安全生产情况作了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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