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志:规避秘书腐败需厘清权力边界

04.06.2014  19:59

               

承认违规配备专职秘书的潜在危害时,还需看到,秘书腐败是违规配备的一种可能;对权力的约束,除了要防范秘书变身寻租中介,还得追问地方党政领导对于专职秘书的需求为何如此强烈?

连日来,国内多地表示要取消领导专职秘书。在中央重拳反腐背景下,消息引发热议。就在此前,《人民日报》所属网站发表了 习近平 1990年3月与地县办公室干部谈心时的讲话,讲话主题是谈秘书工作。习近平要求秘书:“不能认为‘机关牌子大、领导靠山硬’而有所依仗、有恃无恐,更不允许滥用领导和办公室的名义谋取个人私利”。

对习近平警醒之言旧话重提,很有现实针对性。中央重拳反腐的前提下,秘书作为党政官员的身边人,铲除其充当权力掮客甚至独立经营权力的土壤,是走向政治清明的重要一步。而且就现实来看,秘书腐败的巨大腐蚀力,已通过不少鲜活案例揭示出来,远有被称为“河北第一秘”的李真,“上海第一秘”秦裕,近有海南省原副省长冀文林,四川省原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永祥等。

联系这些贪腐案例的背景来看,不少地方取消专职秘书的积极意义就显而易见。比如山东曲阜市取消秘书配备制度,市级领导的专职秘书被安排回原岗位。山东曲阜市之前,云南、广西、河北等地去年也曾下发通知,数年间,对违规配备专职秘书的调整在多地也都进行过。只是这种必要的纠偏,往往遭遇现实反弹,调整过后仍不乏地方领导以各种名义配备专职秘书,即便《关于中央领导同志机要秘书工作的暂行规定》明确要求,正部级以下领导配专职秘书属违规。

对于违规配备专职秘书,亦即一个编制内的岗位专门为一个领导提供服务的局面,当然要按相关规定予以清除。与此同时,承认违规配备专职秘书的潜在危害时,还需看到,秘书腐败是违规配备的一种可能;对权力的约束,除了要防范秘书变身寻租中介,还得追问地方党政领导对于专职秘书的需求为何如此强烈?

按门类来分,党政部门有文字秘书、机要秘书、信访秘书、通讯秘书等,上述《规定》将专职服务于领导的秘书配置权限,设定在省部一级,是基于不同秘书门类的职能分工,以及地方治理现实特点来考虑的。其默认的逻辑便是,省部之下的地方党政官员,无需通过专职秘书的服务来实现社会管理,他们所无暇承担的事项与职能,完全可以通过上述非专职的秘书门类来承担。当然,前提在于,地方主政者能够轻装上阵,党政部门亦无需介入市场和社会层面那些不必要的烦琐事项。如果还是像以往那样大包大揽,党政领导自然疲于应付、力不从心,权力失位、越位,同时需要秘书代理。

秘书腐败的产生,和这层背景息息相关。专职秘书不管是同领导共享权力,还是亲自掌握了决策权,设卡寻租的低门槛,意味着政府和市场、社会边界未能厘清。介入过深,即增加了种种类似于行政审批的不必要准入限制,这些准入限制和附加权限,对于党政部门而言是一种额外负担,对于主政领导自不待言,同时其危害在于,每一道限制和权限都意味着存在一个腐败的潜在管道。近年来强调“简政放权”,其原因也正在于此。

市场和社会的活力能够通过权力松绑而激发,松绑本身便是为权力减负。在既定的秘书门类设置之上,地方党政领导还是能够突破制度规约,一方面说明相关配备规定执行不力,另一方面也说明“简政放权”不彻底所导致的负累,使得党政领导轻装上阵谋求治理变得困难。两方面都为秘书腐败创造了土壤,那么,规避秘书腐败,在重申规定外,划定权力的履职边界将是必不可少的配套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