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出台《关于深入开展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的通知》 大力推进科技特派员工作
近日,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了《铜仁市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铜府办发[2014]213号)、《关于深入开展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的通知》(铜府办发[2014]214号)2个文件,为大力推进全市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行动工作提供了政策保障。《通知》重点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一、目标任务。到2020年,打造1000人以上的科技特派员队伍;创建以各类科技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新区、农业示范园区为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基地的科技特派员创业体系及组织好产品流通、搞好信息化建设、强化技术推广、依靠典型示范,带动产业发展、抓好素质培训等。
二、政策措施。对实施创业行动的科技特派员,全面实施“三保两优先”(保工资、职务、待遇、优先晋升职务、优先晋升技术职称)政策、项目支持政策、市级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专项资金扶持政策、投融资信贷支持政策、税收减免政策等政策措施。
三、组织领导。市、区(县)建立自上而下的由政府分管领导负责的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领导小组组织管理体系, 建立目标责任考核制,发挥激励机制作用,完善利益机制,加强舆论宣传。
《通知》主要依据2009年5月中央八部委联合下达的《关于深入开展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的意见》及黔科通[2012]153号《关于深入推进百千万科技特派员基层创业行动的通知》2个文件,在充分吸收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示范省宁夏和福建模式的基础上制定出台,同时,针对中央八部委文件明确提出的科技特派员农村创业行动,我市根据经济发展中工业基础薄弱的客观实际,在结合全市产业发展的需求基础上,对科技特派员服务的工作内容进行了延伸,适时地提出了科技特派员服务要覆盖工业、农业多个领域开展创业行动,合理调整产业结构,推动企业创新发展,促进工业强市,有效带动我市整个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发展。
为保障《关于深入开展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的通知》的顺利实施,配套出台的《铜仁市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从条件、认定、选聘、派驻、考核等方面,对科技特派员的管理进行全方位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