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83名群众联名状告米东区政府 副区长出庭应诉

23.03.2016  03:46

人民网乌鲁木齐3月22日电(韩婷)22日,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民告官”案件,米东区83名群众联名将米东区政府告上法庭,米东区副区长李香润出庭应诉。这是2016年5月1号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新疆第三例区政府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案件,并主动发声作陈诉。

据了解,因土地行政确认等问题,83名群众起诉米东区政府。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22日公开审理了这一起行政诉讼案,米东区一副区长李香润作为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双方各执己见,原告起诉讼的主体资格、该起诉讼是否超过法定起诉期限、被诉行政机关的相关行为是否合法成了双方在法庭上的争议焦点。经过近2多小时的审理,由于案件双方分歧较大,这一案件将择期宣判。

该起行政诉讼是一起典型的“民告官”案件,而“民告官不见官”一向是行政诉讼案件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今年5月1日,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正式实施,其中一大亮点就是“民告官要见官”。

记者了解到,“民告官”首例案件是新疆一民营企业将新疆工商局告上法庭,新疆工商局副局长段建国出庭应诉。对此,业内人士认为,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民告官”见“”逐渐成为常态,有利于法制建设。

米东区副区长李香润介绍,今天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来出庭,参加庭审主要是响应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借机会谈了自己的认识,做了最后的陈诉。我们希望人民群众懂法,知法守法,老百姓要用法律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孔祥华表示,以往“民告官”不见官,百姓会很失落。今天作为来旁听的百姓看到了行政机关负责人亲自到庭并发声,会感觉不一样。作为一名法官参与审理案件,能感受到法治的进步,米东区政府一副区长出庭应诉“民告官”案件,看到米东区政府在依法行政和建设法制政府上起到了很好的带头作用。

据了解,乌鲁木齐“民告官”案件行政机关负责所收案件出庭率达不到20%。“今天看到行政机关负责人亲自到庭,作为普通的当事人参与诉讼,能感受到,法治的进步,我也盼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越来越多,成为常态化的制度,真正在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孔祥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