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公安"猎狐"行动缉捕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图)

17.09.2014  18:14

9月12日,在境外执法机构的大力协助下,两名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犯罪嫌疑人被广东省公安厅与深圳市公安局组成的联合工作小组从马来西亚押解回国,接受法律的制裁。摄影:梁冠华

原标题:广东公安“猎狐”行动缉捕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

国际在线消息(记者 陈惠婷):今年7月以来,根据公安部的统一部署,广东省公安厅组织全省公安机关开展为期六个月的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猎狐2014”专项行动。截至9月16日,广东省公安机关已抓获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9名,协助外省警方抓获境外逃犯3名。

广东省公安厅17日在广州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猎狐2014”专项行动情况。广东省公安厅经侦局黄守应局长介绍广东警方的现有做法,包括成立境外缉捕专班,建立动态信息管控机制,启动境外追逃程序等。黄守应表示,缉捕境外逃犯仍存在不少困难,比如中国和有关国家司法合作法律方面的障碍和差异较大,导致警方在抓捕、引渡嫌疑人时面临重重障碍。但是,这将不会改变中国警方采取不同形式和渠道对犯罪嫌疑人追捕的决心。他奉劝在逃人员不要心存侥幸,即使他们逃到天涯海角,警方也要把他们追回来绳之以法。

8月中旬,广州市公安局成功将一名在国内犯罪后潜逃境外、变更身份后又潜回境内的外籍经济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该犯为“猎狐2014”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国公安机关缉获的首名非中国裔外籍外逃疑犯。9月初,茂名市公安局成功将一名潜逃近20年、已加入境外某国国籍的犯罪嫌疑人一举抓获。该逃犯为专项行动中,广东省抓获潜逃时间最长的境外逃犯。9月12日,在境外执法机构的大力协助下,两名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犯罪嫌疑人被广东省公安厅与深圳市公安局组成的联合工作小组从马来西亚押解回国,接受法律的制裁。此外,还有一些犯罪嫌疑人慑于法律的威严,接受公安机关或亲友的规劝,主动返国,向广东汕头等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下一步,广东省公安厅将向社会公开悬赏一批重点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对提供准确线索并协助抓获该逃犯的,公安机关将给予经济奖励。同时,针对犯罪嫌疑人携款外逃的情况,公安机关也将向犯罪嫌疑人藏匿国提出国际司法协助证据,提出追赃请求,通过追缴赃款挤压其生存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