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王岐山陕西讲话:党纪处分范围将扩大
新华社电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8日至10日在陕西调研,并主持召开部分省区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座谈会。他强调,修订廉政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要坚持党纪严于国法,实现纪法分开,体现党的先锋队性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制度创新。
专程参观革命旧址 从历史中汲取力量
调研期间,王岐山专程到榆林市米脂县杨家沟革命旧址参观,到榆阳区金阳社区与党员和群众亲切交流。他还考察了榆林生态文明建设情况。
王岐山指出,瞬间铸就永恒。山沟沟里出马列主义,毛泽东同志在陕北分析中国革命面临的形势与任务,写下一篇篇光辉著作,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毛泽东思想成为中国共产党人智慧的结晶,指导我们党领导人民推翻“三座大山”,铸就了民族解放历史的永恒。我们要从历史中汲取力量,从回放中获得启示,在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征程中,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与时俱进加强党的建设、管理和监督,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要加强党内监督制度体系的顶层设计
王岐山强调,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首先要加强党内监督制度体系的顶层设计。中国的历史、文化、国情和现实都决定了,我们必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我们党长期执政,制度的优越性已经充分展现,但也面临不少风险和挑战。要强化党的自我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探索形成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机制,让“三个自信”建立在坚实的基础上。要不断增强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永葆共产党人的青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把52个“不准”列入党纪处分条例
王岐山指出,制度建设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针对性和有效性。执政党的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在全面依法治国大背景下,要去除现行党纪处分条例中与刑法等法律重复的内容,使条例成为管党治党、严肃纪律的尺子。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就要尊崇党章,以严明的纪律维护党章,把党章的权威立起来。
王岐山强调,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历来都讲德法相依、德治礼序。公民不能都踩到法律的底线上,党员也不能全站在纪律的边缘,依规治党必然要求以德治党,这个德就是党的理想信念宗旨。全面从严治党,全体党员都要廉洁自律,这是新时期党执政条件下,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的必然要求。要坚持正面倡导,把现行准则规定的52个“不准”列入修改后的党纪处分条例,使准则成为执政党向人民的宣誓。
针对现阶段突出问题修订党纪处分条例
王岐山指出,修订党纪处分条例要针对现阶段突出问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关乎人心向背,是最大的政治,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要把享乐、奢靡等“四风”问题纳入党纪处分范围;针对一些党员干部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上思想麻木、意识淡漠问题,要把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要求细化、具体化,体现作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最新成果。
解读
廉政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如何修订?
这次王岐山的陕西之行,释放的信息量很大,其中透露出如何修订廉政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的一些信号。
王岐山明确表示,执政党的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要去除现行党纪处分条例中与刑法等法律重复的内容,使条例成为管党治党、严肃纪律的尺子。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任建明向北京青年报记者介绍,现行党纪处分条例与法律重合的地方很多,要去除条例中与法律重复的内容。按照纪律严于法律的标准,当问题还够不上法律惩处的时候,可以用纪律来惩处。
这已经不是王岐山第一次在调研中谈纪法分开。在今年5月赴浙江调研时,王岐山就强调,解决“纪”、“法”不分的问题。
处分范围扩大
对于党纪处分条例的修订,王岐山在陕西还明确了一点,要把享乐、奢靡等“四风”问题纳入党纪处分范围。任建明表示,十八大后,反“四风”的情况比以前更复杂,现象类型也更多,此次修订会对相关内容进行扩充。把新的类型现象变成条款,这样可以更好地去执行,也是将反“四风”常态化的重要标志。
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介绍,在党内法规的体系中,目前只有两个准则,即《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在党内法规的层级中,准则仅次于《党章》,层级非常高。准则的特点是具有倡导性、宣誓性,政治性色彩非常浓,对廉政准则的修订主要是能够易学、易行、易记、易操作。党纪处分条例相当于党内的《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统一,而廉政准则只规定了内容,没有列出如何处理。
庄德水说,此前廉政准则中的52个“不准”,涉及的绝大多数都是纪律方面的内容,完全可以纳入到党纪处分条例中。违反廉政准则处理的具体方式使得准则有了惩处的依据,能够对违反廉政准则的行为实施有效的监督和制约,从而保证准则本身的实施和有效性。庄德水指出,修订后的党纪处分条例内容更全,或许会从整个体例方面进行大幅度的修改,重点突出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并把没有成文制度规定的政治规矩,纳入到处分条例里面去。文/本报记者 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