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贵州省环保、公检法系统贯彻落实新《环境保护法》高级研修班成功举办

23.10.2015  13:02
 

 

2015年10月19-21日,为期3天的2015年贵州省环保、公检法系统贯彻落实新《环境保护法》高级研修班在长沙成功举办。本次培训由贵州省环境监察局主办,中欧环境治理项目欧方协办,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承办。


 

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徐毓贤、省环境监察局局长田获、省公安厅生态环境安全保卫总队副总队长杨秀涧、省检察院生态处副处长吴开艳、省高级人民法院助审员蔡勇、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吕文明、中欧环境治理项目欧方执行主任龙迪出席开班仪式,来自全省各市(州)环保局分管局长、各级环境监察机构以及公检法配套的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司法专门机构负责人共121人参加了培训。


 

举办本次高级研修班的目的是准确把握新环保法的主要精神实质,积极适应新时期环境监管工作新常态,进一步提升环境执法与司法联动能力,充分发挥环境保护的司法保障作用,提高各级环保、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司法机构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执法水平。


 

本次研修班邀请了环保部法规司、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山东省淄博市公安局直属分局、环保部华南督查中心、贵州省清镇市法院、湖南省委党校等多名全国知名的环保、司法系统、大学的专家、学者授课,他们分别就新《环境保护法》及执行问题、办理环境污染案件、污染源现场监察方法与技巧、环境犯罪、公益诉讼有关问题、贵阳环境司法诉前禁令、突发事件的处理处置等内容作了专题讲座。培训期间,还组织召开环保、公检法相关人员座谈会,就全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进行了讨论。


 

 

通过三天的培训研修,学员们纷纷表示,本次培训组织保障有力、培训内容实用丰富、可操作性强、师资配备优良,为环境执法与司法联动搭建了非常好的学习交流平台,进一步提升了我省环境执法与司法联动能力和环境执法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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