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环保厅发布《贵州省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预警管理办法(试行)》

27.08.2014  20:24

为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提供公共服务,加强贵州省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管理工作,规范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预警的发布管理,贵州省环保厅近日制定并印发了《贵州省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预警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通知,适用于全省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管理及环境空气质量预警的发布管理。要求各地遵照执行。

  该《管理办法》共十章三十一条,从总则、机构与职责、点位与站房管理、数据采集,传输与上报、预报与预警、系统运行与维护管理、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运行经费、奖惩规定、附则等十个方面规范了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工作。为贵州省重污染天气预测预警工作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