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环保厅多措并举扎实推进省直管县环保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2013年来,省环保厅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省直接管理县(市)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黔府发〔2013〕8号)精神,及时调整工作体制,积极探索环境保护新机制,扎实推进仁怀市、威宁县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
一是支持加快经济建设。优先审批有利于仁怀市、威宁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类建设项目,鼓励和支持依托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符合自身特色的项目。对上报属省厅审批的煤炭、化工、重金属及位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饮用水源区等环境敏感区的建设项目,提供环评技术支撑和优质服务,开辟绿色快捷通道,优先予以审批。同时,合理安排年度减排计划指标,在完成减排任务和满足行业准入条件前提下,适当降低“等量置换”、“减量置换”要求,对于省级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总量指标由该厅调剂。
二是下放环评审批权限。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关于印发贵州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2012修订)的通知》(黔环通〔2012〕08号)精神,将下放给市(州)的9个行业30项环评审批权限全部下放给仁怀市、威宁县环境保护局,对涉及水利、农林牧渔等8个行业96项建设项目实行环评审批豁免。在此基础上视具体情况,采取“一事一议”原则进一步委托或下放部分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权限。通过下放环评审批权限,提高了审批效率,推动项目加快落地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三是给予项目和资金倾斜。在项目资金上,为仁怀市、威宁县争取到中央、省级农村环保专项资金660万元,对11个行政村开展环境综合整治;组织实施威宁县草海集雨区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项目,2013年补助中央专项资金300万元;在三岔河实施环境保护河长制,安排一定资金予以支持,2013年补助威宁县河长205万元。在项目申报上,向国家环保部争取到申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多样性专项额外名额,编制了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项目方案,呈报环保部请求重点支持。指导仁怀市、威宁县储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8个,覆盖行政村175个,直接受益人口达44万人。
四是强化环保业务指导。加强对仁怀市、威宁县环保局的技术指导与服务,帮助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专业技术问题,并有计划地组织专门培训,共接收4名干部到厅机关挂职锻炼或学习锻炼,帮助其培养专业技术人才,进一步提高干部素质,使其尽快适应各项环保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