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环保厅:环境问题将造册立档 实行销号制度
制图 姜宣凭
今年起,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正式实施,如何让新《环保法》长出“牙齿”?答案是冲在环保一线的环境监察执法。
记者从四川省环保厅获悉,该厅日前印发了《2015年全省环境监察执法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今年起,省环保厅每年将对7个以上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开展综合督查,综合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将以书面形式向当地政府反馈,并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公开。同时,对相关问题造册立档,实行销号制度。
环境问题建档
实行销号制度
如何能让环境问题做到查处一件、落实一件?记者梳理《要点》发现,综合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将造册立档,实行销号制度。
《要点》中指出,2015年起,省环保厅每年将对7个以上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开展综合督查。对综合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将以书面形式向当地政府反馈,并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公开。同时,对相关问题造册立档,实行销号制度。对各市(州)而言,当地环保部门每年应对不少于30%的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进行综合性监督检查,督查情况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报送省环保厅。
记者了解到,对群众反映强烈、环境污染严重、长期不解决或屡查屡犯的环境违法问题,将进行挂牌督办,及时公布查处结果。同时,严格执行《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办法》,制定督查工作计划,特别是加大对重点工业园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及重点案件的督查力度,提高查处违法案件的执行率。根据各市(州)行政处罚情况,省环保厅将在9—11月对执法工作开展不力的市(州)开展现场督查。
环保“牵手”公安
联动环境执法
“比如河流受到污染,因为水在不断流动中,等公安部门介入时,水污染情况已经变化,可能影响取证。”四川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说,长期以来,他们都面临着环境执法难的问题。
日前,省环保厅联合公安厅印发《关于加强环境犯罪案件移送衔接工作的通知》,将有力破解类似难题。“环保部门和公安机关建立、完善环境违法犯罪案件执法衔接工作机制,环保部门要加大查处力度,发现需要行政拘留或涉嫌环境违法犯罪,应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公安机关对涉嫌构成环境污染犯罪的,要立案侦查;对阻挠环境监督检查或突发环境事件调查的行为,要及时排除阻扰,坚决依法处理。”该负责人说。
按照《要点》,四川各地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加强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对涉嫌环境刑事犯罪的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移送一起、追究一起,并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的环境行政处罚和移送涉嫌污染犯罪案件情况报送省环保厅。同时,各市(州)环保部门应建立环境违法犯罪责任追究移送程序和监督制度,并于今年底前报省环境监察执法总队备案。
12369环保热线
办结率须达100%
12369是环保举报热线电话,《要点》中指出,今年各地区须确保12369热线投诉办结率达到100%。
今年起,省环保厅将综合督查7个以上设区的市政府
记者从四川省环保厅了解到,近年来,每年接到的环境投诉以万件计。“2013年,全省共接到环境投诉22216件,受理22173件,办结21927件,办结率为98.7%;2014年,共接到环境投诉12302件,受理12302件,办结12295件,受理率为100%,办结率99.9%。举报则涉及水污染、大气污染、噪声污染、固废污染等环境违法行为。”
在新的一年里,办结率将实现百分之百。《要点》规定,今年各地区须确保12369热线投诉办结率达到100%。此外,对省上转批的投诉件,各市(州)环境保护局不得再次批转下级环保部门办理,这将有效缩短投诉游走程序的时间,也将大为压缩各级部门借机推诿拖延的空间。
“群众举报投诉和媒体曝光重点环境问题处理情况、违法违规单位及其法人名单和处理整改情况,我们还将每月公布。”该负责人说,如果市民发现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行为时,可拨打12369热线向各级环保部门举报,“看到污染现象要拍照留证,并说清楚时间、地点和污染情况。”
华西都市报记者张路延 实习生包惠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