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冈县环保局三举措开展新《环保法》宣传活动

02.12.2014  17:42

  为共同推进我县生态文明建设,凤冈县环保局采取三举措积极开展新《环保法》宣传活动,以提高全社会对新《环保法》的关注度和知晓率,增强公众的环保法制观念、环境保护意识和生态文明理念。

  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一是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推进“五位一体”建设为统领,以生态文明建设为抓手;二是认真抓好新《环保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深化重点、变点内容的掌握与理解;三是强化公众、企业的环境法制意识,提升环境执法水平与守法意识,不断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努力开创我县生态文明建设新局面。

  (图1:集中学习考试)

  加大培训,加强考核。一是制定学习计划,组织环保系统开展环境法制学习。结合工作实际,采取个人自学、集中辅导、考试考核三个步骤,在全局上下认真开展新《环保法》学习活动,要求全员参与,并通过考试来检验学习效果,将考试成绩纳入年终考核,确保学习达到预期效果;二是集中授课。邀请市局或县法制专家围绕形势热点、法律解释、案例剖析等方面给予集中授课辅导;三是加强警示教育,与县警示教育基地加强沟通联系,组织党员干部前往参观学习,提升党员干部自觉懂法、守法、用法意识。

  加大宣传,营造氛围。一是加强与乡镇、工业园区对接,将《环保法》学习宣传辐射到所有乡镇、园区及企业。局机关集中抽调专业人员,分批分次深入各镇、园区所属企业,采取集中宣讲、法规咨询、现场监察等方法,对所属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的法律普及和环保监察,并与企业等级评定挂钩,强化监管力度,提升企业环保信誉水平;二是借助新闻媒体大力营造宣传氛围。通过凤冈县电视台、凤冈新华网、《凤冈报》等媒体,连续刊登新《环保法》,对重点章节作出解释说明,突出对《环保法》特点、亮点、变点内容进行详细解读,让广大群众了解《环保法》具体内容,增强公众保护环境的法制意识,提升全民参与监督力度。组织采写法制宣传稿件,向媒体投稿,宣传新《环保法》在我县实施过程中体现出来的新经验、新成效。三是拓展宣传渠道。邀请县人大、政协、工商、妇联、科协、教科、卫生等相关单位及关心环保的社会各界人士,共同参与新《环保法》的宣传和实施,把社会各界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充分吸收到环保工作中来。通过开展“6·5”世界环境日、“12·4”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广泛接受群众咨询,提高社会各界对新《环保法》的认识。

  (图2:网络宣传)

大力发展林业科技提高林业治理能力
 为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二林业厅
张富杰副局长率队赴毕节市督导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工作
 为切实推进全省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工作,林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