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里县环保局认真贯彻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及政策

09.10.2014  18:01

  一是认真贯彻实施《宪法》、《环境保护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环保法律法规和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职责。

  二是认真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对新上建设项目严格执行“三同时”管理制度,实现达标排放,环保审批成为新上项目的前置条件之一。

  三是严格遵照法律规定规范排污许可,依法征收排污费,做到应收尽收,及时上缴县财政。

  四是严格遵守行政处罚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大力发展林业科技提高林业治理能力
 为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二林业厅
张富杰副局长率队赴毕节市督导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工作
 为切实推进全省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工作,林业厅